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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督导组工作制度(第3期)

NEWS.DAYOO.COM   2005年03月18日 11:01   来源: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简报 第3期

为圆满完成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督导工作任务,根据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按照督导组的工作职责,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制度。

    一、督导组成员要在组长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  团结协作,认真完成好各项督导工作任务。

    二、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总结上周工作,找出存在问题,安排下一步工作(原则上安排在每周一上午)。

    三、每周安排一次理论学习,学习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文件,领会最新精神,提高业务水平(原则上安排在每周三下午)。

    四、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组织生活会,汇报和交流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

    五、每半月向市委先进办汇报一次工作,反映当前工作进展情况,并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轮流到督导单位进行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并督促解决。发现带有政策性、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向市委先进办报告或请示。

  七、每个阶段工作结束后,组织各派驻单位负责人召开工作座谈会,总结前一阶段工作,查找存在问题,制定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八、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每月向市委先进办报送4篇以上工作信息。

    九、严格工作纪律,做到集中学习会、群众座谈会、剖析评议会和民主生活会“四必到”。

    十、督导组成员因事、因病需要请假的,必须提前一天报请组长批准,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中共广州市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 山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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