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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说和谐,不但总书记说了,领导也说了,但和谐不但属于政治层面,更属于社会管理的层面,或者和谐的手段更应多考虑社会管理方式的改革和转变。
我看和谐,内容很多,对于中国来说,建立和谐社会是需要一个长的过程,但在这个过程中,不要忘记应从根本开始构建。
一是社会分配
现在中国的贫富差距已经很大了,超过了国际公认的警戒线,这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在中国社会内部会出现阶级分化,从原始社会的发展就可以论证这一点了,私有财产的增加和分化,导致了阶级的出现,导致了阶级斗争.所以要有效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又要保证社会的发展,就必须从社会分配机制入手,从以往邓小平提出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转变为:效率与公平平衡的分配原则,加大对中高收入者的税收,完善社会保障。
二是构建公平公正的制度
依法治国是对的,但法的真义在于公平公正.失去公平公正之法为恶法.因此,在对立法机关而言,必须充分体现民主,使人民当家作主之性质能通过更好的形式体现出来,对执行执法机关而言,要绝对服务于立法机关和对立法机关负责,对监督机关而言,更应从执法与执行机关中分离出来,直接对立法机关负责,充当国家的守夜人.一切有利于人情关系的官场潜规则都应属于违法行为一切有利于人力资源管理的制度都应大胆尝试一切有利于监督机关进行监督的方式方法都应可以采用。
三构建社会保障
共产党是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按理说,一切有利于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都应大胆放胆去做,但事实是:一切不利于升官的绝对不去做,一切有利于自己的一定去做.所以面对解决人民利益问题时,某些官员往往借口制度限制等等,但一旦涉及了其利益时,就算要被处死也一定要去做的.既然官员们可以大胆利用制度漏洞为自己利益服务,相信也一定可以把漏洞建立起来为人民服务,只要把腐败官员的所谓不明来历财产充公,就可以减免弱势一年的基本医疗费用了。
四反腐败
反腐败说复杂就复杂,说简单也简单,可以说是身体上的疮症,只能用标本方式,否则不能好还会越来越烈.反腐败一要从用人上改革,腐败分子也是需要在一定位置上才能作案的,或者说,一定的职位是腐败的环境条件,因此,在用人上严格监控是良方,其一实行推荐负责制:谁推荐谁负责,一旦出事,负责的走不了关系.其二是集中理财,实行结算中心制度,统一收回各单位的财权,除财政税务外,其他单位一率不能经手收钱,行政费用由财政预算拨给.其三清算小金库,管好预算外资金等.二要进行标准化管理机关内部事务,加强政府采购,防止超标建办公楼等。此四点,我认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四个根基,解决好这四个方面的问题,和谐社会也就不远了。(大洋网友
勇虎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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