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由街道牵头组织,通过街干部、社区居委会专职人员、社区党员及社区居民群众组成的义务治安队员,分成若干个治安巡逻小组,安排在社区中开展义务治安联防。
参与治安联防工作过程中,义务治安队员在执勤时统一佩带执勤袖章;根据各社区的实际情况设置若干个治安值勤点;安排每天上午和下午若干个小时以上的社区治安防控执勤进行治安巡逻防控。如果社区的党员及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工作具体落实,则起到大联防作用。(荔湾区冲口街办事处)